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又务者.称“教育权利主体“或“教育权文主体”,是教育法律美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在华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财团法人也可以成为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