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渊源台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它指的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不同效力和地位的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教育法的渊源则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国教育法的基本渊源是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等。
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教育法律。我国教育法渊源中,教育行政法规般比较丰富如《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