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渊源台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它指的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不同效力和地位的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教育法的渊源则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国教育法的基本渊源是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等。
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是指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本地区生效的教育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教育法规不得与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相抵触。
地方性教育法规还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自治条例和教育单行条例,地方性教育法规通常称为条例、规定、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