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委发〔2018〕26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7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参加南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