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部署,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要求,加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现决定招收3名仓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具体聘用公示如下
聘用公示
仓山区人社局根据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计算机测试、面试及困难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示无疑义的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