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从辖区范围内优秀社区(村)主干中招聘5名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任职期间本社区(村)受到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