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具体体检和考察如下
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