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具体笔试加分如下
笔试加分: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可申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8-29日,加分申请和审核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加分对象包括:
①符合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即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②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具体加分办法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报考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