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具体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普通岗位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含政策加分)、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2)若笔试(含政策加分)、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原始分排列;
(3)若笔试原始分、笔试(含政策加分)、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样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式,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面向进藏、进疆(高原地区)退役士兵专门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档案量化评分成绩×60%。
档案量化评分标准参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和档案量化评分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