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具体面试时间如下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若为免笔试岗位,则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者均作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通过资格复核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递补: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核前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除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为教师专业化面试外,其余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