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年)是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个学生发展,即使学生发展为一个整体的人。
3.课程结构改革
新课程改革的课程结构具有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的特点。
新课程结构改革的具体要求包括:①整体设置九年贯制义务教育课程:②小学阶段以综合课性为主:③初中阶段以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为主:④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⑤从小学至高中设置际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⑥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⑦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