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7: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确定参加9月4日联考。了解本公告更多详情请关注“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本篇文章。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