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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事项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08-1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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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7: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确定参加9月4日联考。了解本公告更多详情请关注“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本篇文章。

  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以下人员可认定为福建户籍:

  (1)2021年8月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

  (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6.以上与户籍、工作经历、年龄、辞退、现役等有关的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8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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