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8:00至2021年8月19日17: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确定参加9月4日联考。欲了解公告请关注“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本篇文章。
考试内容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生务必按相关要求由本人前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508室(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到并提交复核材料。面试人选应提供如下材料:
1.《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本人签字)。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书面承诺材料真实、有效性,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书面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考生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