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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名工作人员其他事项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08-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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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确定参加9月4日联考。欲了解公告请关注“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名工作人员通告”本篇文章。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考务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7506803);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7506625)。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对已确认参加考试但在考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750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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