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权利
1.教育教学权 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 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合法的解 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
2.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3.管理学生权 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 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 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5参工与资民水主平管。理权 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 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教师在 参 与 学 校 管 理 时 要 注 意 民 主 集 中 制 原则。
6.进修培训权 教师享有 “参 加 进 修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培 训”的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