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课程计划(教学计划)
概念: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内容:教学科目的设置(中心问题)、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地位:编写各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主要依据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概念: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框架: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附录
地位:它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教材(教科书)
概念: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品,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地位: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教科书编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1)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
(2)强调内容的基础性与适用性
(3)知识的内在逻辑与受教育者的心理顺序要求的统一
(4)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5)注意与其他学科的纵向和横向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