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委发〔2018〕26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7名。具体其他事项如下
其他事项
1.考生有效成绩保留2年,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从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
2.服务期限三年以上(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3年的承诺书)。
3.本次招聘岗位待遇按现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