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在编制部门核定的限额和人员结构内,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70名。具体笔试加分如下
笔试加分:按照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8月29日(8:30-12:00,15:00-17:30),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加分对象包括:(1)符合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即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3年8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2)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具体加分办法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享受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