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稿件,甲单独打字需6小时完成,乙单独打字需10小时完成,甲单独打若干小时后,因有事由乙接着打完,共用了7小时,甲打字用了多少小时?
A.3.5h B.4.5h
C.2.5h D.5.5h
【答案】B
【解析】我们把这份稿件平均分成30份(30是6和10的最小公倍数),甲每小时打30÷6=5(份/小时),乙每小时打30÷10=3(份/小时)。
把甲打字的时间看成“兔”头数,乙打字的时间看成“鸡”头数,总头数是7,“兔”的脚数是5,“鸡”的脚数是3,总脚数是30,就把问题转化成“鸡兔同笼”问题了。
根据前面的解题思想,“兔”数=(30-3×7)÷(5-3)=4.5;“鸡”数=7-4.5=2.5也就是甲打字用了4.5小时,乙打字用了2.5小时。因此,选择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