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泉州市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洛教人〔2016〕33号)精神,为保障教学需要,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3年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计划录用10名,具体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准考证打印时间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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