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师资补充工作,2023年晋安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116名在编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中除另有其它规定外,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