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计划录用116名,具体面试时间如下
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延平区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往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总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