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计划录用116名,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职业学校岗位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出生)。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延平区在编教师;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