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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建瓯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招聘条件_资格条件_年龄要求 (70人)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3-04-1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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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录用70名,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3年8月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⑧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建瓯市2023年紧缺急需教师已签订协议人员);⑨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原文链接:2023年南平建瓯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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