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65名。具体笔试时间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23年2月25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