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的调整范围
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新增规定】《民法典》第468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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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农信社笔试备考:合同编2
福建农信社考试资讯网 | 2021-12-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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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调整范围
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新增规定】《民法典》第468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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