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上市
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
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一)股票上市
1.上市条件
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当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2.暂停和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