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基

首页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公基

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财产继承权5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1-27 14:06

收藏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

  (一)继承权的取得

  无效遗嘱的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伪造的遗嘱无效。

  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