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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核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08-1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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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确定参加9月4日联考。欲了解公告请关注“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名工作人员通告”本篇文章。

  体检及考核

  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协审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意见(2021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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