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儿童观
(一)儿童是独立的人
1. 儿童是自身权利的主体
1959 年,联合国第 14 届大会通过了第一个关于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性公约 ──《儿童权利宣言》。
1989 年,联合国第 44 届大会进一步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简称《公约》)。汉姆伯格提出了四个原则: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的原则、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的原则、无歧视原则。
2. 儿童是自身学习的主体
儿童在发展过程中,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而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他们对环境刺激有较强的选择性,并表现出作为独立的生命体所具有的能动性。
(二)儿童的个体差异性和独特性
1. 个体差异性
每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个体,他和其他儿童在各个方面存在着差异。
2. 独特性
儿童是正在发展中的独特的人,成人在教育儿童时必须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不能把他们看成是萎缩的成人。儿童身心发展具有自己的特殊规律,成人必须尊重这个规律,并及时把这个规律作为教育的契机,抓住儿童身心、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期。
(三)儿童是整体发展的个体
1. 发展性
学前儿童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个体,他们的身心发展蕴藏着极大的可能性。
2. 整体性
儿童是完整的个体,是有自己思想、情感、个性的完整的人。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儿童应当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