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教育思想
他的教育著作《爱弥儿》。
(一)强调儿童的发现
卢梭对儿童教育的贡献首先是“儿童的发现”。他认为儿童不是小大人,儿童有他自己独特的生活;儿童期的存在是自然规律,并非单纯地为成年生活做准备,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二)强调教育应当尊重自然
卢梭的另一个贡献就是强调教育应当尊重自然,反对拔苗助长。他认为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儿童善良的本性,他主张教育要与儿童天性的自然发展相一致。
(三)教育的阶段论
卢梭根据儿童的发展将教育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 0—2 岁,以身体养护为主;
第二阶段为 2—12 岁,注重体育、经验、感官的教育;
第三阶段为 12—15 岁,注重知识的教育;
第四阶段为 15 岁到成年,注重道德、宗教及情感的教育。
关于行为的训练,卢梭采用“自然后果的方法”,如儿童打破窗子,不妨就让他受冷挨冻。
(四)提出“否定教育”的观点
卢梭认为,“那种试图不成熟地造就思想,以成人的职责去教育孩子的教育,我称之为积极教育。那种想在直接授予知识前让知识工具的器官美化,努力以恰当的感性练习为理性知识开路的教育,我称之为否定式教育。这种否定式教育不是浪费光阴,无所事事,远远不是……它是为了让孩子在到达理解真理的年龄时,能够走上引导他成为善良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