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
1.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 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 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 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 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 的课程 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 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 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 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 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 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 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 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 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 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变课程 评 价 过 分 强 调 甄 别 与 选 拔 的 功 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 实践的功能。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 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 学生的适应性。
2.新课程结构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①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
②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③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
(2)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 修课程
(3)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新课程改革的三维课程目标
(1)知识与技能;
(2)过程与方法;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4.新课程评价的基本特点
(1)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发展;
(2)评价与课程功能的转变相适应;
(3)评价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 的趋势;
(4)评价内容综合化,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 质的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等能力的 发展;
(5)评价方式多样化,将量化评价方法与质性 评价方法相结合;
(6)评价主体多元化,从单向转为多向,增强评 价主体间的互动,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 区和老师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
(7)关注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 价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