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任教师招聘的工作,根据《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及《漳州市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南靖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对象一:2023年报考我县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对象二:参加市局组织2023年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面试考生,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咨询电话:0596-7827796)。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上班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49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成绩报告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其中:202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3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的也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
4.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生成注册备案信息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查询认证。
6.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7.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优秀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高校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的证明材料(附通过二级认证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复审的,需提前电话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另约复审时间,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取消录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复审时间由县教育局另行公示并电话通知递补对象。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面试名单附件已过公示期,如有需求请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南靖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南靖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http://www.fjnj.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590885119500004&siteId=604255125152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