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28日、29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二)应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成一份文档,不是打包发送。)于5月27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复审以《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782。
附件:
面试名单附件已过公示期,如有需求请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_通知公告_新闻中心_石狮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石狮市人民政府http://www.shishi.gov.cn/zwgk/xwzx/tzgg/202305/t20230524_28843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