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23年龙海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2023年报考我区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详见《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
二、复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1日三天(上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2,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一楼114直录播室(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紫星路2号,联系电话:0596-6531041)。
四、复审材料:
1.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其中:202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3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的也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4.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生成注册备案信息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查询认证。
6.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7.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其他事项:
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查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信息栏目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jyxx/index.html)。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面试名单附件已过公示期,如有需求请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龙海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教育信息
文章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http://www.longhai.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830590648555240000&siteId=604275044657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