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3年秋季我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办学的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要求,计划录用103名,具体体检时间如下
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