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平市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录用2名,具体资格复核如下
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在南平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www.npjy.gov.cn/)公布。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在职报考者,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招录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