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函〔2021〕32号)精神,计划录用28名,具体招聘年龄如下
招聘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在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0、35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