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函〔2021〕32号)精神,计划录用28名,具体招聘范围如下
招聘范围:“福建省”是指2023年4月11日(含1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人员,福建省内外院校的2021、2022、2023届福建省生源毕业生及福建省内院校2023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