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为实现其利益所可能实施的行为范围。
民事权利分为:
1.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的权利。人身权是指与权利主体之人格、身份不可分离之权利,其以一定人格利益、身份利益为客体。知识产权是以受保护的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权利,知识产权的内容呈现人格权与财产权互相结合的两位一体性。社员权是指团体的成员依其团体中的社员资格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