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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农信社笔试备考:总则编6

福建农信社考试资讯网 | 2021-12-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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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法律行为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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