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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刑罚概述4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1-3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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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的裁量

  (一)量刑情节

  自首

  一般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特别自首

  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自首的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例题·单选】下列选项成立自首的是( )

  甲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后查明,系因分账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

  乙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乙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

  丙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

  丁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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