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特点
(一)非义务性
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可以选择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托儿所或幼儿园。
(二)保教结合
做到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
(三)启蒙性(包括基础性和启发性)
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为儿童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根基。
(四)直接经验性
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料和真实的生活情境,帮助他们获得直接经验。
学前教育的任务
《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一)幼儿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二)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三)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四)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