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定体检人选:
市民政局根据《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
组织体检(6月20日-6月30日)
市民政局负责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根据报考同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彩照1张(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漳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需提交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市民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