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者需持以下材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高校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无须高校签署意见)报名。
(5)获得各类院校(含系)以上的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
(6)所在党委有关政治面貌的材料。
(7)贫困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公章的本人家庭《扶贫手册》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还需提供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属于困难状况。
(8)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注:报名时,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核实后,相关单位留存复印件。)
6.报名须知: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