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派遣报到
8月15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县(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