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6月16日—6月17日,各县(区)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6月18日—6月28日,由各有关县(区)民政局、人社局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各有关县(区)具体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