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体检
1.体检。6月29日—7月6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