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4“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以人为本”的内涵
(1)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教育活动中的“以人为本”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0—20年)》指出,教育活动中的“以人为本”,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现代“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学生观是指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差异性);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4)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2.学生是独特的人
(1)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2)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需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学生是责权主体。